《崇川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加强崇川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围绕违法建设治理任务,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目的
在全区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的总目标,树立起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建立起理性有效的违建处理方法和管理模式,使各职能单位能够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街道(开发区)。
四、考核内容
依法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新增和存量违建的查处情况;新增违法用地中违法建设的整改情况;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存量违法建设的整改情况;无违建小区、无违建社区、“红色管家”的创建情况;联动约束与重心前置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求,完成老旧小区拆违、铁皮棚整治专项、美丽街道建设专项、安全生产整治专项等治理工作情况以及台账资料、宣传报道、交办督办问题处置情况等基础性工作。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区高质量发展大比武季度考核和年终评优评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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