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小卖部的经营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务中心南小卖部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无;
三、项目需求: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建立面对区直属机关部门职工的小卖部,并就此项工作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提供经营服务,并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服务供应商,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供应商资格审查条款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8点规定的内容为准。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09时30分。
3.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信息中心一楼会议室(食堂东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八、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信息中心一楼会议室(食堂东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信息中心一楼会议室(食堂东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信息中心一楼会议室(食堂东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
十、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513-890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801室;
联系人:高丽;
联系电话:13773759775。
十一、磋商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内”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4.6.11最终上网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小卖部经营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