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土地公告(崇征收〔2023〕1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9日批准,同意征收崇川区集体土地1.0166公顷,批文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澳门赌博网:南通市2023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37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南通市2023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名称 |
征收土地位置 |
征收土地面积 |
1 |
芦泾河东规划六路(规划十路-规划八路) |
永兴街道芦泾港社区十七组 |
0.1993 |
2 |
永兴街道芦泾港社区十八组 |
0.3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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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兴街道芦泾港社区十六组 |
0.3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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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兴街道芦泾港社区十四组 |
0.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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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6 |
三、请被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结果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