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土地公告(崇征收〔2023〕1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16日批准,同意征收崇川区集体土地4.0342公顷,批文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澳门赌博网:南通市崇川区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F〔2023〕5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名称 |
征收土地位置 |
征收土地面积 |
1 |
公安局实战训练基地周边路工程 |
幸福街道花桥社区 |
0.1173 |
2 |
幸福街道花桥社区七组 |
0.846 |
|
3 |
幸福街道花桥社区九组 |
1.6372 |
|
4 |
幸福街道花桥社区五组 |
0.2952 |
|
5 |
幸福街道花桥社区六组 |
0.0806 |
|
6 |
幸福街道花桥社区四组 |
1.0579 |
|
4.0342 |
三、请被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结果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