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2022〕86号)明确的第八条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部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部分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形同虚设,责任层层衰减。
二、整改实施主体
崇川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配齐工作队伍。按照《南通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
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办发〔2018〕12号)要求配备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出台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完善细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对基层网格的监督指导,确保网格办职责职能履行到位。
(二)提高人员素质。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工作职责,
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提高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严格奖惩措施。
(四)落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纳入区级机关相关考核。
四、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网格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建设。印发《澳门赌博网:进一步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崇网格办〔2022〕20号)等文件,制定网格员监管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正常运行。
(二)提升网格员能力素质。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员领证考试,建立环保网格人员名册,对考试合格网格员发放培训合格证、巡查背心、巡查证,确保网格员持证上岗。
(三)定期开展网格员培训。每季度开展网格员培训,通过讲座授课、业务考试、现场查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各级网格员环境监管能力。
(四)强化网格监督指导。将环境治理网格化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定期对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帮扶、指导,切实提升网格化监管质效。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8日)向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3-85609808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ntccsthj@163.com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