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KJ2023206(JC53)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泰临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709室
成交金额: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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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规法律服务 |
6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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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项法律服务 |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审) |
6000 元/件 |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二审、再审) |
每件费用按照一审收费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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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行政复议、仲裁、行政强制执行、国家赔偿等事务 |
5000 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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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办理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及特别重大国家赔偿案件(详见《江苏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澳门赌博网: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附件2) |
报酬数额不超过一般案件最高额度的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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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就项目需求第(二)项第2点专项法律服务出具律师函 |
2000 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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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就项目需求第(二)项第2点专项法律服务出具书面专项咨询报告(含法律意见书和建议书等) |
900 元/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三年,首次合同签订一年,合同期内采购单位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决定是否续约。考核合格,采购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因成交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项目资金不能落实到位的原因采购单位将暂停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子飞、刘元梅、唐国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成交金额的1%,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23号南楼
联系方式:唐国军 18019663032、18021685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3楼
联系方式:蒋惠 0513-85110636、13912280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惠
电 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
十、附件
无。